在临床工作中,发现病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考虑到患者在近期内进行自杀的可能性。
我们可以在新闻上看到有人受不了压力选择了自杀,也有人受不了病痛的折磨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。看着文字的我们内心或许会有感慨,那么什么样的人会有自杀的可能性呢?
在临床工作中,发现病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考虑到患者在近期内进行自杀的可能性:
1、病人在近期内有过自我伤害或自杀未遂的行动,其自杀死亡的可能性比没有类似历史的患者高几十倍到上百倍。
2、病人向亲属、朋友、医务人员以及其他人或者在日记、作品中透露了对人生的悲观情绪,甚至表露过自杀的意愿。
3、病人不愿意与别人讨论自杀问题。如果明知病人有自杀意念(如在日记中写了,跟别人提到过等),但是拒绝与医务人员讨论这个问题,或者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,则意味着他或她不愿意接受帮助,是自杀的一个重要的危险信号。
4、有自杀危险性的病人不愿接受医疗照顾,特别是不愿意住院治疗或在急诊室留观。这类人如有自杀意愿,则一般比较强烈。
5、病人和别人,特别是有医学知识的朋友讨论自杀的方法,搜集有关自杀的资料,或者购买、储存有可能用于自杀的药物、有毒化学物质,或者准备可用于自杀的工具如枪支、弹药,或者在江河、大海、水库、池塘、悬崖、高楼等处徘徊,表明患者有了自杀的计划,是短期内出现自杀行为的重要线索。
6、有抑郁情绪的患者,不论是各种抑郁症,还是因为各种丧失导致的抑郁状况,或是各种精神障碍,躯体疾病导致的抑郁反应,如出现情绪突然“好转”,应警惕自杀的可能性。
7、精神障碍患者,特别是抑郁症、精神分裂症、酒精、药物依赖患者是工人的自杀高危人群,有严重抑郁情绪、自责、自罪、被害妄想,或者有指令性幻听、强制性思维等症状者,更应警惕在这些精神病理现象的影响下自杀。
车到山前必有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,自杀并不能解决一切,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。